谁应该为病假条兜售产业火热反思
近日,网上曝出“病假条”兜售产业火热。“病假条”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,且可以挑选本地多家知名医院。有的商家开具的“病假条”还包括病历和检查报告,全套下来需要三百多元。而销售者则都保证“病假条”由正规医院开具,肯定能用。新华社“中国网事”记者通过微博、微信、QQ等媒介搜索“病假条”,发现相关信息巨大,虽然经医院确定这些“病假条”以假冒居多,但是却仍能发挥真病假条的作用。
作者发现,这篇报道出自新华网,然后被各大网站转载,但除了几个只讲“正义”的评论文章外几乎看不到相关评论,也许是网民视线还停留在网红圈无暇关注这条报道,又或是大部分评论“不方便”公布于众,于是被规避了吧,总之并没有像其它“火热”新闻那样在社会引起小范围的波动。虽然如此,作者认为假病假条事件的确应该给予重视,评论员们说因为诚信危机需要给予重视,律师们说因为涉及违法行为所以要重视,而作者认为,只要是社会的弊病都应该给于重视,都应该去反思事件背后的真相,那么谁应该为病假条兜售产业火热而反思呢?下面大概列举了五个需要反思的“人”。
病人
那一句广告语说得好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”,如果病人们能够遵纲守线,不无病呻吟,控制自己的欲望之火那么也就不会有“病假条”兜售产业,更不会被扣上火热二字。当然,这里所说的是那些没病找抽型的“病人”,为达到一己私利而不择手段的人。即便没有这个产业的存在也会想尽各种办法去制作假病假条,而病假条产业的从业人员也不过是为这类人群提供了方便而已。而对于那些因小病或者不舒服,又不想劳师动众去医院的病人而言,又另当别论了,不过建议这类人群还是坚持一下,秉承轻伤不下火线的精神,在不影响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也为单位效益和其他小伙伴们考虑一下。注意,是不影响健康的情况下。医生
真医生如果是为了谋财而不诊断就开具病假条,这是一种完全不负责的行为,是对医生这个职业的亵渎,这类医生的确需要面壁思过,相关医院也应该考虑出台一些制度来管控。而还有一类医生即便是病人真的病了也不愿意开病假条,而是趁火打劫、敲竹杠,这类医生我感觉还不如第一类医生,这是思想问题,这是道德问题,这种败坏的人员着实应该以敲诈来论处。当然,病假条产业里面大部分都是“医生”而不是医生,这类“医生”通过私刻公章来为病人伪造病假条,这无疑是违法行为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任何非法手段来获得钱财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媒介
病假条产业也好、约炮、造假、传销也好,很多都是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和网站传播,大家一致对这些媒介说好不说坏,这类事件出了之后,媒介更是以无法监管、无法、、、、来搪塞蒙混过关。如果你是一名老网民,或者是一位细心的人你会发现,好多媒介明确禁止的词语你是打不出来发不出去的,试问这又作何解释?如果想通过软件、网站等媒介屏蔽掉某个词恐怕不是什么难事吧?所以此类事件我们不能说媒介为虎作伥,但也难逃其咎。今天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人物这么说,根本毫无意义。但如果有一天上面有人这么说恐怕媒介们的日子就该不好过了,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媒介们都应该反思反思自己的对与错。家长
放眼当今社会,前几年是学生开学的时候交通堵塞豪车遍野,现在是平时上学放学便是如此,而且不分年龄与学校。再看最近的新闻,如果放寒暑假没出过国那么上学了你都不知道怎么和其他同学交流,因为没有共同话题。如果开学了没有一套名牌装扮的行头,那么你都不好意思走进教室,因为你与大众格格不入。是孩子们自己要求的吗?是学校规定的吗?不是吧,这种攀比风对于孩子来说不是自己一下子学会的,而是在家长的不想落后别人的思想中逐渐养成的。有时我在想,天天大家口诛笔伐的老师收礼事件是否有另外一种情况,那就是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呢?你送我送大家送,老师开始不得不收,后来就顺其自然了,结果搞成不能不送的局面。这些是什么?是家长对孩子过分的溺爱,是家长个人价值观的不正。在这种包庇、溺爱、开小灶、走后门的环境中长大,孩子又会如何?孩子长大了走到工作岗位又会如何?今天是表现在了病假条,明天是不是就会体现在其他方面呢?是时候该到家长反思了。单位
这个单位就比较广义了,可以是学校,可以使企业公司、可以是任何需要别人开病假条的地方。首先是为什么要开病假条?因为国家规定,因为要给请假提供一个理由。那么为什么假病假条还能畅通无阻?因为没人去查。这样一来病假条岂不是就是一个形式?一个摆设?那么既然如此,何不如取消了得了,这样病假条产业没了,“病人”也可以省下月光资金干点别的,岂不是皆大欢喜。很明显,现实中取消这条路是行不通的,也不可能走这条路。所以各单位应该加强管制与监督,让每项法律法规、条文制度发挥它的真正作用,你让它有存在感,你才有存在的意义。另外,部分企业还存在事假不给批、年假挑时间批的现象,逼迫“病人”不得不请“病假”,因为这个是劳动法或者是人情上不得不批的假,而没病还要请病假,那么无形中就催使病假条产业走上红火之路。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
版权声明:本文由李振杰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